本报讯 (记者王海燕 通讯员吴志勇)明天是第15个“世界湿地日”。记者从市园林绿化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北京共有湿地5.14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据测算,本市湿地每年创造的生态效益价值约129亿元。
“北京的湿地由天然和人工两大类11种类型组成,包括河流、沼泽、水库、水塘及城市景观湿地等等。”市园林绿化局保护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本市划建了野鸭湖、汉石桥、拒马河等6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建立了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和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并先后启动实施了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建设、北运河综合治理、永定河生态修复、野鸭湖和汉石桥湿地生态恢复等工程,恢复了海淀翠湖、西玉河、昌平沙河、朝阳马泉营等6处湿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湿地5.14万公顷,虽仅占全市面积的3%,但却为1000多种植物、近400种野生动物提供了栖息地。
湿地在保持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蓄洪防旱、降解污染、调节气候、补充地下水、控制土壤侵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相关研究测算,北京5万余公顷湿地每年创造的生态效益价值约为129亿元,相当于全市草地年生态价值的7倍,是全市百万公顷林地年生态价值的50%。市园林绿化局保护处的这位负责人介绍,未来5年,本市将重点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实施北运河、永定河、潮白河等河流流域综合治理,湿地水环境恢复及水质改善等工程,每年建设3至4个市级湿地公园,4至6个湿地保护小区,使有条件开放的湿地成为市民游憩的乐园。
针对当前湿地保护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研究建立湿地分级分类管理、湿地工程专家论证、湿地管理信息共享等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湿地保护管理的整体水平。此外,本市湿地保护立法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论证项目计划,该条例将明确湿地保护责任主体、保护标准等等,像围湖造田、向湿地排污、在湿地保护区盖房这类行为将在保护条例中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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