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积极开展了环境保护专员公署工作,并于2017年8月1日将专员公署找到的14个生态环境伤害责任追究责任问题接管山西省,拒绝依法依规展开调查处置。山西省委、省政府回应高度重视,正式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中央环保专员公署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骆惠宁拒绝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最重要思想为指导,把环保专员公署排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的根本性措施,增强问题导向和责任实施,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和强有力的的组织领导狠抓专员公署排查。省委副书记、省长楼阳生多次开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问题排查工作。
省纪委监委很快调来70余名专业人员构成14个调查组,开展调查问责。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研究要求,对接管我省14个问题所牵涉到的117名责任人和18个厅级单位展开问责。其中厅级干部22人,处级干部61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4人;给与党纪处分34人次,政务处分43人次,诫勉33人,通报7人,的组织处置2人。
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全省骑侍郎烧煤煤质管控不力。2013-2016年,省煤炭工业厅并未按拒绝研究实施全省煤炭质量管理办法和容许骑侍郎煤销售明确规定,的组织积极开展全省农村地区优质煤配送中心建设工作不力,导致部分地区民用骑侍郎煤自燃污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与省煤炭工业厅巡视员牛建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与省煤炭工业厅经济运行处长郑武民政务警告处分;给与时任省煤炭工业厅行业管理处处处长卜访勤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令省煤炭工业厅向省委、省政府做出深刻印象检查。
二、违规追加登记燃煤小锅炉。2014年以来,全省质监系统违规追加登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121台,部分小锅炉不存在环保设施不长时间运营、微克废气等问题。省质监局作为新建燃煤锅炉登记审查部门,赴任严加,对各市违规追加登记燃煤小锅炉的问题并未及时发现缺失。
个别市质监局对该项工作督导不力,未尽严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与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岐云政务记过处分;给与时任省质监局局长常高才党内警告处分;给与朔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赵志坚(时任朔州市质监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与省质监局特设处长张杰政务记过处分;给与省质监局特设处调研员贾俊生政务警告处分;给与吕梁市工商联合会党组书记赵权中(时任吕梁市质监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与临汾市驻京办主任王晓华(时任临汾市质监局局长)政务记过处分;给与运城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潘志孝(时任运城市质监局局长)政务记过处分;给与晋中市质监局调研员经常捍红(时任晋中市质监局局长)开除党籍处分;给与晋城市委宣传部调研员李广祥(时任晋城市质监局局长)党内相当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责令省质监局向省委、省政府做出深刻印象检查。
三、部分领先生产能力出局不力,污染相当严重。省经信委对领先生产能力出局工作实施不力,全省焦化行业大机温占到比高于全国行业平均水平,部分领先生产能力项目违规生产;晋中市涉及部门及左权县政府赴任不力,被列为出局计划的鑫源热电公司1台小火电机组违规生产;晋城市涉及部门及阳城县涉及部门遵守监管职责不做到,对阳城县科发公司违规新建高炉的问题并未及时发现缺失。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与时任省经信委巡视员陈官虎党内警告处分;给与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马成毅(时任左权县常务副县长)诫勉;给与时任晋城市环保局局长李成过于党内警告处分;给与阳城县人大副主任秦德富(时任阳城县经信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与晋城市环保局副局长焦金生政务记大过处分。
同时,责令省经信委向省政府做出深刻印象检查。四、违规备案核准部分高耗能项目,去生产能力工作不做到。省发改委违规备案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新建50万吨电解铝项目;违规核准山西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和长治市漳泽发电厂项目;前进煤炭“去生产能力”工作较慢,并未按拒绝敦促协商涉及职能部门将坐落于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煤矿划入消弭不足生产能力计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与省发改委副主任李永平政务警告处分;给与时任省发改委副巡视员崔敏诫勉。
同时,责令省发改委向省政府做出深刻印象检查。五、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建工程进度迟缓。省环保厅在推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建工作中力度过于,监督检查不做到,导致9家焦化企业未完成提标改建,已完成提标改建的部分焦化企业无法平稳达标排放,不存在出焦、装煤时烟尘无的组织废气的现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与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刘大山通报;给与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长李文斌(时任省环境保护厅大气处长)诫勉;给与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张国信诫勉。
同时,责令省环境保护厅向省政府做出深刻印象检查。六、违规在自然保护区内办理矿业权。2013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违规为11个自然保护区内的14个煤矿、6个非煤矿山续放矿业许可证,为1个非煤矿山新放矿业许可证;2015年11月,大同市国土资源局违规为灵丘黑鹳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1家企业续发矿业许可证;2015年5月至2016月5月,吕梁市国土资源局违规为山西蔚汾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1家企业2次续放矿业许可证,造成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毁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与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袁同锁政务记过处分;给与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赵福义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与省国土资源厅正处级调研员周际鹏(时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与省国土资源厅非煤处长李锐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与省国土资源厅非煤处副处长王俊明政务记过处分;给与省国土资源厅煤炭资源管理处处处长索万和政务记过处分;给与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长路瑞田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与省国土资源厅正处级干部张三锁(时任省国土资源厅矿产研发管理处处处长)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与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士杰政务警告处分;给与吕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刘建国诫勉。同时,责令省国土资源厅向省政府做出深刻印象检查。七、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迟缓,水环境形势严峻。
太原市及清徐县,晋中市榆次区及平遥县、太谷县,临汾市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并未竣工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造成污水必要废气,影响汾河水质;忻州市、吕梁市并未如期已完成污泥处理项目建设任务;长治市区、沁县、壶关县县城生活垃圾并未按规定处置;太原市市容环卫局并未对清徐、古交、娄烦三县垃圾处置工作展开监督检查;省寄居建厅并未按规定对全省污水、污泥、垃圾处置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情况展开督促检查指导,对部分项目并未如期已完成建设或竣工无法用于的问题革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与省寄居建厅巡视员郝耀平政务警告处分;给与省寄居建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高晓乾通报;给与太原市城乡管委总工程师武卫华诫勉;给与太原市环卫局副局长时中瑛诫勉;给与晋中市住建局副局长王树森诫勉;给与长治市住建局副局长韩彩平政务警告处分;给与时任忻州市住建局局长杨天桐诫勉;给与忻州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建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与吕梁市住建局副局长李耀辉诫勉;分别给与其他6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内相当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政务免职、政务警告、诫勉等处置。同时,责令省寄居建厅、晋中市政府、临汾市政府、长治市政府、忻州市政府向省政府做出深刻印象检查。八、山西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研发建设问题引人注目。
省林业厅及其部分下属单位,省国土厅、省环保厅、大同市、朔州市有关部门并未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审查未尽严加,违规办理矿业许可证,对保护区内企业违规建设监管不力,部分企业并未按环评拒绝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导致废水直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与时任省林业厅厅长李永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与时任省林业厅副巡视员姚文达党内相当严重警告处分;给与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维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处处长徐子平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与时任省杨树丰产林实验局局长郭强党内相当严重警告处分;给与省杨树丰产林实验局副局长张明福(时任桑干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与省杨树丰产林实验局副局长史文中(时任桑干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与省国有林局党总支书记王治中(时任省杨树丰产林实验局局长)党内相当严重警告处分;给与时任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长郑舰军通报;给与时任朔州市环保局局长焦日龙通报;给与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全义政务警告处分;给与大同市环保局副局长丁中华政务警告处分;分别给与其他9名科级及以下干部政务记大过、政务警告、诫勉等处置。
同时,责令省林业厅向省政府做出深刻印象检查。九、吕梁市前进污染管理工作不力,区域环境质量好转。
吕梁市对燃煤锅炉整治不力,截至专员公署时,吕梁市区等地区另有部分燃煤锅炉未完成出局和提标改建任务;骑侍郎煤质量掌控并未实施,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对散煤销售管控不做到,导致不合乎环保标准的散煤流向市场;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问题引人注目,全市33家焦化企业中,大多数企业二氧化硫无法平稳达标排放;“杂乱污”企业整治不力,2017年1―5月吕梁市区环境空气综合指数较2016年同期涨幅较小;水环境污染管理工作不力,推展污水处理设施及设施管网建设工作实施不做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与时任吕梁市副市长李润林党内相当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给与吕梁市环保局局长刘玉云政务警告处分;给与吕梁市住建局总工王侯清诫勉;给与吕梁市城管中心主任张继荣政务记过处分;分别给与其他9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内警告、撤职、诫勉、通报等处置。同时,责令吕梁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做出深刻印象检查。十、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前进不力。
2016年,太原市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2015年下降7.71%,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名列靠后;涉及部门和单位对建设施工场所扬尘监管不力;前进小锅炉出局工作不做到。截至2016年底,建成区还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采暖锅炉103台运营供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与时任太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建生党内警告处分;给与太原市委常委、秘书长刘?(时任太原市副市长兼任市政府秘书长)诫勉;给与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志杰通报;给与太原市寄居建委副主任梁晓岗通报;给与太原市经信委副主任李跃文(时任小店区政府办、应急筹办主任)诫勉。
同时,责令太原市政府向省政府做出深刻印象检查。十一、大同市水环境质量上升。大同市政府责任实施不力,全市地表水省级考核断面中,劣V类水质断面占到较为低;同煤集团水污染管理工程进展迟缓,恒安污水处理厂和8个污水管理项目并未按拒绝已完成建设;太原御东污水处理厂违规微克废气;天镇县污水处理厂并未满负荷运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与太原市委常委、城区区委书记张韬(时任大同市副市长)政务警告处分;给与同煤集团调研员王俊利(时任同煤集团总经理助理)党内相当严重警告处分;给与同煤集团环保处长吴鹏力党内警告处分;给与同煤集团生活污水处理分公司经理张佃林诫勉;给与大同市市政管委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调研员刘向东诫勉;给与湖东经济研发总公司总经理李有顺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与其他4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内相当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诫勉等处置。同时,责令大同市政府向省政府做出深刻印象检查。
十二、晋城市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晋城市水污染管理项目工程建设迟缓,高平市马村镇污水处理设施、丹河河西段人工湿地等项目长年并未按拒绝已完成建设,造成丹河高平河西断面水质大大好转,长年正处于劣V类;部分污泥处理项目建设迟缓,晋城市镇源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并未按拒绝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与晋城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焦光善(时任晋城市副市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与高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郜红宁(时任高平市副市长)诫勉;给与晋城市住建局副局长申学勤诫勉;分别给与其他3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内警告、诫勉等处置。
同时,责令晋城市政府向省政府做出深刻印象检查。十三、泉域保护区内煤矿铁矿问题引人注目。2013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违规为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的9座煤矿续发采矿证;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省煤炭工业厅违规为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的3座煤矿国家发改委表示同意竣工验收;省水利厅并未按拒绝对全省泉域重点保护区部分煤矿铁矿不道德采行阻止措施;太原市水务局及晋祠泉域水资源管理处,临汾市水利局及郭庄泉域水资源管理处,晋中市水利局及晋中市、平遥县水务局并未按规定阻止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煤矿违规生产。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与时任省水利厅厅长潘军峰党内相当严重警告处分;给与时任省水利厅副巡视员李文银诫勉;给与省煤炭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宋军(时任省煤炭基本建设局总工)政务警告处分;给与省水利厅节水办主任张振国(时任省水利厅水资源处长)政务记过处分;给与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长郭天恩(时任省水利厅水资源处长)政务记过处分;给与时任省煤炭基本建设局项目处长魏广斌党内警告处分;给与省煤炭基本建设局总工程师王静波诫勉;给与太原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立进撤职;给与晋祠泉域水资源管理处处处长赵惠滨政务警告处分;给与临汾市水利局副处级干部宿辉(时任省郭庄泉域管理处处处长)政务记过处分;分别给与其他3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内警告、政务警告、诫勉等处置。同时,责令省水利厅向省政府做出深刻印象检查。
十四、阳煤集团违法在药林寺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煤矿。2005年4月,阳煤集团二矿在煤矿井田与药林寺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重合范围内竣工投运了北茹风井项目。2013年以来,该矿依然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涉及规定,在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煤矿。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与时任阳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赵石平党内警告处分;给与阳煤集团二矿总工程师程红林党内警告处分。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显然大计。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重要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山西时关于“坚实前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以生态文明理念统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域,坚决铁腕治污、环保倒逼、综合治理、改革创新,解决问题了一批环保引人注目问题,挽回了一度被动局面,可行性打开经济运行和生态环保同方向恶化态势。但从以上典型案例来看,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低,绿色发展理念还没竖立一起,把生态环保当软任务,政绩观有偏差,继续执行政策不极力,监督管理不做到,解决问题不碰硬。
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印象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贯彻提升政治站位,忠诚竖立“四个意识”,极力撑起主体责任,心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探讨引人注目问题,拿走超常措施,实行精准治污,以极力的态度、严苛的责任、身体素质的作风、有力的行动,终极攻坚,推展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起效,让人民群众大大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新进展新的变化,为美丽山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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